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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計量器具

簡介

政府對於環境噪音、超速或酒後駕車等危害環境品質及交通安全的行為,執行公務檢測與罰則,為確保儀器檢測之結果公正準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執行公務檢測儀器納入度量衡器檢定檢查技術規範內,定期委託本中心施行檢定檢查。

噪音計/倍頻濾波器噪音計檢定

檢定標準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務檢測用之度量衡器噪音計檢定檢查技術規範CNMV 58-1及倍頻濾波器噪音計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58-2執行檢測,主要針對國內目前正在使用或販售之符合IEC 61672 class 1及class 2之噪音計。


檢定項目

  • 噪音計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兩年,檢定項目為:
    1. 構造。
    2. 校正查核頻率的指示。
    3. 自雜訊。
    4. 聲訊號頻率加權。
    5. 電訊號頻率加權。
    6. 位準線性度。
    7. 位準範圍切換。
    8. 猝發音響應。
    9. 過載指示。
    10. 1k Hz頻率及時間加權。

  • 倍頻率波器噪音計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兩年,檢定項目為:
    1. 構造。
    2. 平坦頻率響應。
    3. 位準線性度。
    4. 相對衰減。
    5. 過載指示。
    6. 自雜訊。
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

檢定標準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務檢測用之度量衡器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205,主要針對可自動測量並記錄車輛通過兩固定偵測區域間之通行時間,據以計算車輛之區間平均完成檢測。


檢定項目

  • 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一年,其檢定項目為:
    1. 構造檢視
    2. 通行時間檢定
    3. 平均速率檢定
雷射測速儀檢定

檢定標準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務檢測用之度量衡器雷射測速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203,主要針對傳送同歩紅外線脈衝光之光達式警用雷射測速儀執行檢測。


檢定項目

  • 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一年,其檢定項目為:
    1. 外觀、構造及功能檢定
    2. 瞄準距離檢定
    3. 雷射光功率強度檢定
    4. 速率偵測之準確度檢定
呼氣酒精測試器及分析儀檢定

檢定標準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務檢測用之度量衡器呼氣酒測器及分析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126執行檢測,主要針對國內目前正在使用或販售之電化學式測試器及紅外線式分析儀進行檢測。


檢定項目

  • 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一年,其檢定項目為:
    1. 外觀、構造及功能檢定
    2. 構造。
    3. 準確度與重複性。
    4. 排放體積效應。
    5. 呼氣流率及注入持續時間效應。
    6. 呼氣注入高原持續效應。
    7. 呼氣中斷效應。
    8. 漂移性測試。
    9. 記憶殘差效應。
    10. 生理影響量(1)一氧化碳(2)丙酮。
    11. 環境溫度效應測試。
車輛排氣分析儀檢定

檢定標準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務檢測用之度量衡器車輛排氣分析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 CNMV 99第一版執行檢定。本規範適用於檢驗配備火星塞汽油點火引擎車輛之車輛排氣分析儀。


檢定項目

  • 檢定合格之有效期為一年,其檢定項目為:
    1. 儀器熱機功能檢定
    2. 反應時間檢定
    3. 準確度與再現性檢定
    4. 氣密性檢定
    5. HC殘留查核功能檢定
    6. 管路阻塞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