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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S/PFOA限用指令

簡介

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

歐盟2006/122/EC指令,限制使用化學物全氟辛烷磺酸(PFOS),成員國須於2007年12月27日之前根據指令實施有關法規,禁令將於2008年6月27日生效。


PFOS限制限值

※ 限制PFOS類產品的使用和市場銷售。不得銷售以PFOS為構成物質或要素的、濃度或質量等於或超過0.005%(50ppm)的物質。

※ 限制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不得銷售含有PFOS濃度或質量等于或超過0.1%(1000ppm)的成品、半成品及零件。

※ 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acid-PFOA)將來也可能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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