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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車規限用指令

簡介

廢車輛指令(End-of-life Vehicle,ELV)

於 1996 年歐盟開始討論廢車輛指令的建立,指令中主要包括設計與製造、回收系統、廢車處理等的要求。歐盟最後在 2000/09/18 通過廢車輛指令(Directive 2000/53/EC on End-of-Life Vehicles),並於同年 2000/10/21 公告正式成為 EU 指令。本指令規定歐盟會員國必須按照指令的精神,制訂國內法規,要求車輛製造商或政府改良車輛的設計、建立回收體系,藉此降低汽車所造成的環境負荷。


除指令中排外項目,2003/7/1 以後上市的車輛中的零件與材質不得含有鉛、鎘、汞、六價鉻等四項重金屬。


服務內容

試驗項目

限值:
※ 鉛(Pb) ≦1000ppm
※ 鎘(Cd) ≦100ppm
※ 汞(Hg) ≦1000ppm
※ 六價鉻(Cr6+) ≦10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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