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是指可以在使用後自行恢復或可持續利用的能源形式。這些能源主要來自自然過程,且不會枯竭或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再生能源類型:
這些再生能源形式對於減少對有限資源的依賴、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推動永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國內太陽能裝置容量依台電統計已經從2016年的1.25GW成長至2023年10.17GW,成長幅度超過8倍多,近來再加上經濟部於112年6月20日公告「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鼓勵國內太陽光電廠設置儲能系統,進行所謂削峰填谷策略,分散離峰電力與尖峰電力支援,強化國內電力供應穩定性,此一政策下不僅擴大太陽能發電模組設置量,同時也帶動電力轉換裝置與電池產業發展,將讓太陽能產業擴大整個產業效益,以114年設置20GW為目標,其中優先推動屋頂型8GW,包含農業設施屋頂(如畜禽舍、農糧製銷儲設施及室內養殖)、工業屋頂(如產業園區、合法工廠、經濟部工業區)、公有屋頂(如校園屋頂及中央部會屋頂)及民間屋頂等;地面型推動12GW,優先推動具社會共識及無環境生態爭議之區域,包含公有閒置用地活化(如公有、國營土地、工業區土地)、不利農用土地(如汙染土地、已封閉掩埋場)及土地複合利用(如停車場、水庫、滯洪池、漁電共生、風雨球場、圳路)等。
太陽能發電模組測試部分標準在國際已有許多規範,如ISO、EN、DIN、IEC等,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以IEC 61215晶矽型模組性能測試、IEC 61646薄膜型模組性能測試、IEC 61730晶矽型與薄膜型模組安全測試,制定國內對等之CNS 15114結晶矽陸上太陽光電模組、CNS 15115薄膜陸上型太陽光電模組、CNS 15118-1太陽光電模組之安全確認─第1部:構造要求及CNS 15118-2太陽光電模組之安全確認─第2部:測試要求,同時針對產品壽命以CNS 14040環境管理─生命週期評估─原則與架構及CNS 14044環境管理─生命週期評估─要求事項與指導綱進行規範,並搭配ISO/TS 14067進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主要試驗項目為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這些檢測通常包括性能檢測測試、太陽能模組的轉換效率、開路電壓、短路電流和最大功率點等性能參數。這些數據提供了有關模組發電能力的重要資訊。
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全球正逐漸升高,未來因能源取得成本增加、節能政策推動、能源轉型目標、日益趨嚴的排碳法規及能耗標準等因素推動下,包括太陽能發電模組等再生能源模式將會逐漸被人民接受而普及,而國內太陽能發電模組相關產業包括光伏電池上中下游、連接與控制線路、電力轉換電機設備及固定鋼架等相當完備,而政府也持續推動補助太陽能發電場域設置,協助包括家庭,工廠或魚電共生等導入,其將把太陽能發電比例往上推升,而使用的太陽光電模組均須通過相關標準測試,以便對於產品可靠度與安全做好把關動作。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台南實驗室擁有相關測試驗證能量,可以協助廠商執行太陽能模組效能衰減評估、產品零組件等相關試驗及工廠檢查,成為產業發展最佳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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