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column
首頁 > 技術專欄 > 標準解讀 > 詳細頁
深入產業脈動

技術專欄

標準解讀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之相關規定

2024.07.15

經濟部能源局委託工研院綠能所節能標章推動小組於111年12月21日公告修正「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並自114年01月01日正式生效,其國內無風管空氣調節機依機種區分為單體式、分離式(表1)。


表1


申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節能標章驗證,其適用範圍、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與能源效率基準以下說明:

  1. 適用範圍: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3615及CNS 14464規定,且額定冷氣能力為71kW以下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或經相關主管機關所認可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目前標檢局應施商品檢驗規定(表2)。
  2.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依據CNS 3615規定試驗其冷氣季節性能因數(Cooling Seasonal Performance Factor,以下簡稱CSPF)。
  3.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能源效率基準:無風管空氣調節機CSPF之標示值與實測值,應在(表3)基準值以上。
  4. 共通性要求:CSPF實測值採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節能標章能源效率標示,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2. 前款使用者若為代理商時,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3. 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CSPF值。

表2


表3


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正持續建置及擴充試驗能量中,可提供產業界相關產品驗證檢測需求及技術諮詢。


產品安全試驗部
|蔡小姐
03-3280026 #514
sunnytsai@etc.org.tw
|游先生
03-3280026 #518
chun@et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