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area
提供廠商完整及全面之服務

新加坡MRA驗證

簡介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94 年11 月28 日與新加坡貿工部標準、生產力暨創新局(SPRING Singapore)(現改為Enterprise Singapore)完成之電氣與電子類產品之符合性評估作業相互承認協議,為有效協助我電機與電子類商品出口業者降低驗證成本。


供應商必須先向新加坡主管機關(安全管理局)註冊申請為管制貨品供應商,填寫Notification of Change of Registered Supplier’s Particulars Form RS01 (Appendix G),登錄取得之CoC的管制貨品,始能銷售販賣。 (申請作業參考SINGAPORE CONSUMER PROTECTION Information Booklet),本中心申請為新加坡認可之產品驗證機構以提供業者申辦驗證服務。

申請流程及相關說明
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

新加坡MRA驗證文件查核表

申請人權利義務規章
申請人權利

申請人權利義務規章

聯絡窗口

桃園本部

黎小姐

桃園本部

劉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