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終端設備審驗作業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作業係經交通部電信總局委託辦理)

重要訊息

依據交通部電信總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9217日公告,行動電話機電氣安全檢驗項目(補充說明),自公告日起屆滿一年時起(9317日),依IEC/EN 60950實施檢驗

依據交通部電信總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89628日公告,自91629日起,所有電信終端設備須依CNS13438 C6357規定,實施電磁相容檢驗。

另依電信法相關規定,為確保貴公司之權益,所有於91628日前經驗證機關(構)審驗合格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申請廠商若自91629日起繼續生產且販售上述設備,需實施電磁相容檢驗,並將檢驗報告連同原審定證明,向驗證機關(構)申請審驗後,始得於市場販售。

審驗規定

受理範圍

申請流程

申請表格

繳款方式

審定證明

合格清單

問題反應

電信終端設備相關法規及實驗室網站

交通部(MOTC)/電信總局(DGT)/電信法規/型式認證(含法規及我國認可之測試實驗室名單)

經濟部(MOEA)/標準檢驗局(BSMI)/商品驗證登錄/指定認可試驗室(含電磁相容指定試驗室查詢電器安規之認可指定試驗室名單-國外實驗室需為電信總局於APEC Telecom MRA認可者)

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

中華民國認證委員會(CN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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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疑慮或需進一步之資料,請洽 驗證部 黎美枝小姐
TEL:03-3276185 FAX:03-3276187
Copyright@ ETC[K00驗證部]     Update: 2003-12-05